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7:54:53    次浏览
吴龙贵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,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,将于7月1日起施行。条例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,在社会保险、工资收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呈现出改革亮点。多位专家表示,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此将与机关体系松绑,有望走入长期平稳增加的通道。此前,事业单位的工资和机关是绑在一起的,机关涨事业单位才能涨。但是一方面,事业单位与政府机关在职能定位和运行机制上并不相同,另一方面事业单位的改革总是滞后于政府机关,因此这种工资决定机制既不科学,也难言公平。将两者松绑,让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与社会经济水平同步,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,同时也有利于激发事业单位的活力和效率。所以从理论上说,这种改革思路是值得赞许的。然而对于很多公众而言,此项改革却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。从1992年首次提出逐步建立健全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算起,中国的事业单位改革已经走过了20年的路程,但此项改革一直就是只摸石头不过河,甚至多次反复。与诸多改革事项相比,工资改革既不是最迫切的也不是最难啃的。更有必要指出,事业单位改革之所以迟迟不能有整体性、实质性的进展,很大程度上就在于相关利益的阻挠。如果当下只做这种“加法式”的改革,或将进一步固化既得利益,从而延缓改革的进程。人们在习惯上将事业单位与政府机关相提并论,但实质上,事业单位其实是一个公益性的社会服务组织。只不过与国外的一些非营利性组织相比,我们的事业单位由财政拨款,并由国家机关举办。这种制度设计初衷是想集国家之力办好教育、医疗、文化等非营利性事业。但在实践中,由于政事不分、管办不分,一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程度较低,甚至染上一些机关病,譬如人浮于事、效率低下。而与此相对应的是,一些事业单位却市场化过度,将营利当成第一目标,公益性大大降低。最为公众所诟病的一点,事业单位的行政支出非常惊人。数据显示,2005年以来,我国财政行政事业公用经费支出每年增加1000多亿元,2007年以来,该项经费支出已接近9000亿元,其中公务用车消费占比较高,每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率为20%以上。显而易见,事业单位改革的核心和重点,是尽快转变职能,明确定位,先做减法再做加法,在为事业单位“减负”的基础上,实行激励机制,从而提升我国公共事业的整体效率。另一方面是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,市场的归市场,行政的归行政,对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,将把其职能划归至行政机构或将其转变为行政机构,对于经营性的事业单位,将其转变为企业推向市场。